老李的眼睛很浑浊,眼白泛黄,眼角有眵目糊。
他看了很久。
“法不会饶人。
法只会判人。
判了,就定了。
定了,就不能改。
改了,就不是法了。
不是法了,那些死了的人就白死了。”他停了。
“不能让他们白死。”
老李没有说话。
他把存折揣回口袋里,贴着胸口的位置。
存折是凉的,他的胸口是温的。
上午八时三十分,法院大门开了。
不是一下子全开,是慢慢地开,像是有人在门后犹豫了一下。
门轴发出沉闷的声响,像一声很长的叹息。
人们开始往里走,不挤,不抢,一个接一个,像流水线上的零件。
他们走得很慢,每一步都很沉,像是鞋底粘了什么东西。
法庭很大。
天花板很高,灯是白的,白光从上面浇下来,照在每一个人脸上。
旁听席能坐三百人,坐了不止三百人。
过道里站满了人,墙角里蹲着人,门口还挤着进不来的人。
法警站在两侧,穿着深蓝色的制服,腰间别着警棍,面无表情。
审判席在最前面。
审判长姓贺,叫贺正明。
五十多岁,头发全白了,不是染不起,是不想染。
他戴着一副老花镜,镜片很厚,边缘泛着青光。
他坐在审判席正中间,面前放着厚厚一摞案卷。
案卷是牛皮纸封面的,边角磨毛了,里面夹着各种材料——讯问笔录、银行流水、证人证言、检举信、悔过书。
他看了很多遍了,每一页都看,每一个字都看。
今天他还要再看一遍。
审判席两侧是陪审员,一共四个。
两个男,两个女。
都是普通人,从各行各业抽选出来的。
有工人,有教师,有医生,有农民。
他们坐在那里,手放在膝盖上,背挺得很直,表情很严肃。
他们不是专业的,但他们知道今天要审的是什么人,要判的是什么罪。
公诉人席在左侧。
公诉人姓刘,叫刘建民。
四十多岁,头发花白,戴着一副无框眼镜。
他穿着一身深蓝色的制服,领口系得很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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