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站在那里,看着那块碑。
阳光照在碑上,把那三个字照得发亮。
他想起那些跟着他的人。
有的还活着,有的死了,有的走了。
但都还在他记忆里。
他伸手,摸了摸那块碑。
凉的。
但很踏实。
他轻声说:
“兄弟们,你们看见了吗?”
“咱们活下来了。”
“咱们还在一起。”
风吹过来,吹动他的衣角。
像有人在回应。
他笑了。
转身,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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傍晚六时,圣辉城东区,一家叫“老地方”的小酒馆。
酒馆不大,只有五六张桌子。
但今天被包场了。
门口站着两个士兵,背着枪,站得笔直。
里面,五个人围坐在一张方桌前。
安东尼多斯坐在上首,面前放着一瓶酒。
德尔文坐在他左边,手里还端着那杯没喝完的烧刀子。
阿贾克斯坐在他右边,面前摆着一碟花生米,正一颗一颗剥着吃。
杰克逊坐在阿贾克斯旁边,身上还穿着军装,风纪扣松着,露出里面的旧衬衫。
列奥尼达斯坐在德尔文对面,脸上那道从嘴角拉到耳根的伤疤在灯光下格外显眼。
他刚回来两天,身上的伤还没好利索,但精神很好,眼睛里亮得像两盏灯。
多斯给每个人倒了一杯酒。
他举起杯。
“第一杯,敬北原之狼。”
“敬列奥尼达斯那个疯子,带着二十万人,迷路迷到敌人老窝,炸了人家总部,然后失踪两个月,又全活着回来。”
他看着列奥尼达斯。
“你他妈怎么做到的?”
列奥尼达斯笑了。
笑得很响。
“运气。”
“纯粹的运气。”
“我们在山里迷了路,饿得啃树皮,渴得喝露水。
后来碰到一个猎人,他带我们穿过了一道峡谷,就看见敌人的老窝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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