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程编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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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站现场运行规程是场站运行的依据,每座场站均应具备场站现场运行规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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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站现场运行规程分为“通用规程”与“专用规程”两部分。
“通用规程”主要对场站运行提出通用和共性的管理和技术要求,适用于本场站管辖范围内各相应电压等级场站。
“专用规程”主要结合场站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、差异化的、针对性的管理和技术规定,仅适用于该场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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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站现场运行规程应涵盖场站一次、二次设备及辅助设施的运行、操作注意事项、故障及异常处理等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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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站现场运行通用规程中的智能化设备部分可单独编制成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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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
按照“运维部牵头、按专业管理、分层负责”的原则,开展场站现场运行规程编制、修订、审核与审批等工作。
一类、二类场站现场运行专用规程报公司生产运维部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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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(改、扩建)场站投运前一周应具备经审批的场站现场运行规程,之后每年应进行一次复审、修订,每五年进行一次全面的修订、审核并印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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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站现场运行规程应依据国家、行业、公司颁发的规程、制度、反事故措施、运检、安质、调控等部门专业要求,图纸和说明书等,并结合场站现场实际情况编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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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站现场运行规程编制、修订与审批应严格执行管理流程,并填写《场站现场运行规程编制审批表》。
《场站现场运行规程编制审批表》应与现场运行规程一同存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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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站现场运行规程审批表的编号原则为:场站名称+运规审批+年份+编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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