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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8 更强大的流氓(3/5)

进屋后,泡茶坐定,寒暄一番进入正题。

大力道:“实不相瞒,那个冒险者加入了流氓职业,利用政府对冒险者的宽松政策四处扒窃屡屡得手——他身上身怀巨量赃款啊!

别的不说,光我就被他扒窃了1000金币,损失惨重啊。”

弗兰克眼皮一跳,愤慨道:“岂有此理,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扒窃,身为一名警官,不能坐视不理!”

嘿嘿,就知道!

说到底转换模式也就一句话的事。

那么下面就排除你的后顾之忧!

大力道:“我也知道警官也有办案的难处,不能平白无故的抓人,而罪犯狡猾也不容易被抓现行,但是,如果我以个人名誉对其进行指控,不知弗兰克警官能否为我伸张正义?

就算是冤枉,也是我诬陷,警官没有什么责任啊!”

大力相信凭自己纳赛扬崇拜的声望外加英勇市民的头衔,自己的个人名誉在本镇还是值几个金币的。

弗兰克喜道:“不是我担心承担责任,而是身为一名公职人员讲究有理有据文明执法,既然大力先生以个人名誉担保那么请填上这张立案登记表吧。”

大力也不二话,开始填报,结果在最关键的“对方姓名”一栏上卡住了。

不由为难道:“罪犯狡猾,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啊。”

弗兰克大大咧咧道:“无所谓,就写嫌疑犯三字就行!”

我靠,这样也行!

那有这张纸我不就可以喊你抓谁你就抓谁了?

恩?

举报理由?

当然是抢劫金钱了,抢劫金钱数额?

切,填个1000金币!

特大抢劫罪,整死你!

恩?

案发经过?

这个怎么填,写作文?

NPC看的懂的不?

这时弗兰克道:“大力先生就填作案时当场被我抓获!”

额?

是不是哦?

这样也行?

嘿嘿,警官说行那就行!

落款签字。

——系统提示:您由于诬陷,在纳赛扬镇的声望降低5000。

我靠,不是吧?

降声望!

还降这么凶?

系统都断定我诬陷了?

那这事还能成不?

不管了!

事已至此,有进无退!

大力道:“这个流氓冒险者拥有能乔装面目的道具,但所幸的是他被我的老师施加了法术,所以无论怎么乔装都会被我看出来,下次出现的时候一定会乔装,只要他一进门,我就摔杯为号,警官你就实施抓捕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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