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不是初来时那个连刀都提不动的书生了。
力气是实打实长出来的,筋骨也硬了。
这世道,武力不值钱,但能换钱。
进山猎兽,熊皮狼皮虎皮,拿到市集上一卖,便是现钱。
实在不行,拦路截人……过往商队,车马沉,货箱厚,一票就够半年嚼谷。
但得遮掩身份。
一来秦律森严,犯事必究;二来他顶着王翦女婿的名头,堂堂上将军府姑爷,干那剪径勾当,传出去,王家脸面往哪搁?
他拿定主意,抬脚就走。
不出半刻,已立在咸阳城外小山脚下。
听城里人讲,山坳深处常有棕熊出没,野狼成群,偶尔还能撞见老虎。
虎皮最值钱,一张虎皮,九百钱起步。
而一双擂鼓瓮金锤,需一金……二十两,即两千钱。
算下来,一只猛虎,差不多了。
就算寻不到虎,也不打紧。
此地是客商入咸阳的必经之路,埋伏半日,总能等来一队。
只是一次动手,便能解燃眉。
但他心里清楚:能不干,就不干。
太跌份儿。
如今好歹是王家的人,若被查出干过劫道的营生,名声毁尽,连带王翦脸上都挂不住。
林峰不再多想,拨开灌木,直往林子深处去。
才踏进密林几步,耳中忽闻金属交击之声,清越急促,伴着短促嘶喝。
有人在厮杀。
他脚步一顿,循声绕至高处,俯身看去……
数十黑衣人围作一圈,剑光翻飞,正围攻当中几人。
被围者身手不弱,以少敌多,尚能格挡闪避。
可架不住人多,片刻之间,地上已躺倒四具尸体。
唯剩一名青年,孤身立于血泊之中。
他年岁不大,衣袍染血,却站得笔直。
眼神冷得像霜,气场沉得似铁。
明知不敌,仍反手抽剑,剑尖一抖,迎着刀锋冲了上去。
可惜,血气再盛,也填不了功夫的短板。
三五个回合,肩头、肋下、小腿接连中剑,血顺着衣角滴落,步子开始发虚。
林峰藏在树后,静观不动。
那青年穿戴齐整,腰佩玉珏,足蹬锦履,绝非寻常人家子弟。
再看那些黑衣人,动作利落,呼吸绵长,个个内劲在身,绝非乌合之众。
这般阵仗,不是劫财,是冲人来的。
他向来信奉一句老话:事不关己,莫伸手。
转身欲走。
就在此时……
“嗖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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